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相關法律依據和程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布時間: 2010年03月18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年檢依據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《社團登記管理條例》(1998年10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0號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十一條 社會團體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業務主管單位報送上一年度的工作報告,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同意后,于5月31日前報送登記管理機關,接受年度檢查。工作報告的內容包括:本社會團體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、依照本條例履行登記手續的情況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、人員和機構變動的情況以及財務管理的情況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于依照本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發給《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》的社會團體,登記管理機關對其應當簡化年度檢查的內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年檢程序: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登陸“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”網站,點擊[年檢],輸入用戶名(社團中文名全稱),密碼(社團登記證號),然后在網上填寫年檢報告書,按要求正確填寫完畢后提交,等待回復,按回復中提出的需要準備的材料下載打?。ㄒ皇絻煞荩?,依次到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年檢事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狼友视频网址,美女一区二区,免费看a黑片网址,国产一级婬片免费播放